关于申报第一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供稿: 成小明 | 时间: 2021-09-04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第一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相关部门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2.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其它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3.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5.已获地市级和省部级以上奖励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二、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2.联合申报,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
3.集体成果的申报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4.专著须提交 2 本,论文、调研报告提交 2 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 1 份)。
5.填写《第一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
三、申报流程
1.成果由学院进行意识形态和形式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提交日期截止至2021年9月8日(周三)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力行楼415东),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联系人: 温荣 陈静
联系电话:3986153
社会科学处
2021年 9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