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教科办 | 时间: 2019-03-19 | 次数: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 [2019]88号)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多环节、多层次考察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严格执行标准。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区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单科(满分=100)不低于44分,单科(满分=150)不低于66分,总分不低于320分;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单科(满分=100)不低于44分,单科(满分=150)不低于66分,总分不低于325分),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为1.2:1,上线生源不足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要求参照学校分数线执行,即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50)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二、组织管理
学院复试工作在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和院复试督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菊英
成员:李照修 郑小九 张富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
组长:李照修
成员:张富文 胡志明
同时,学院成立三个工作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型硕士专业课面试组、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专业课面试组和英语口语面试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具体流程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交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办法。
3.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学院要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体检
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实施复试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进行多次复试,如果第一次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学院将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第二次复试,复试程序和复试项目与第一次复试相同。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1)英语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第一批次复试的英语笔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其余批次复试内容由学院自行安排。
(2)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科目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进行文字记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在组织复试面试的同时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历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结果报送
学院研究生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7.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完毕后,经学校研究生院同意,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调剂工作要求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且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4.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学科方向应与本学科招生方向一致,综合考虑考生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
5.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拟录取工作要求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拟录取应以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
2.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工作要求
1.严选人员,强化管理。学院要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过程中应关闭通讯工具。
2.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学院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禁止”“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强化复试考核。学院要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加强保密工作。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拟录取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5.复试材料保存。学院对面试和口语测试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及复试笔试试题、答卷、复试表、面试和口语测试评分表等复试材料要做好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1年)。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391-3987759或发邮件至邮箱zhangfuwen@hpu.edu.cn,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答复。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联系方式:0391-3987760 18790236536
复试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759 15138056209
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