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6 | 次数: |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管理工作;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核实工作。同时设置英语水平测试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面试小组、学科教学(思政)专业面试小组,以上复试工作组均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少于 5人,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洪振涛 郑小九
成员:陈留根 王新刚
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洪振涛
成员:陈留根 赵光伟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
组长:王新刚
成员:解斐斐 王 莉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方式:线下报到、线下复试。
2.各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马克思主义理论:28(已接收推免生1人)
学科教学(思政):27
3.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成绩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最低分数线要求为:
马克思主义理论:总分364,单科47(满分=100分)、单科71(满分>100分)
学科教学(思政):总分377,单科51(满分=100分)、单科77(满分>100分)
4.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为1.2:1。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复试名单最后一名若有多个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这些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并公示。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提前确定复试小组人员构成、分组数、复试方式方法、复试时间。同时提前准备好复试场地、录音录像设备,以及相关物资保障,并进行复试前演练,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进行。复试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提交研招办,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由学院组成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
1.应届本科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2.非应届本科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同)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若从档案复印的,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读学校有效成绩单(若从档案复印的,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公章);
5.《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6.专升本考生需要同时提供专科及本科阶段需要核查的材料;
7.享受2024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诚信复试承诺书》,请下载后填写并签名(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3279.htm)。
以上材料除审核原件外,考生均需要在资格审核时向学院提交原件扫描件1份,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同时,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复试结果报送。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定。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
马克思主义理论
时间:2024年3月28日8:30-12:00 14:30-16: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楼217室
学科教学(思政)
时间:2024年3月28日8:30-12:00 14:30-17:3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楼213室
2.复试科目考核(不采用笔试,在面试环节进行)
复试科目为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学科教学(思政):《思想政治学科教学论》
3.面试
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 3月29日8:30-12:00 14:30-18:00
学科教学(思政):3月30日8:30-12:00 14:30-18: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02(面试)
二楼电子屏大厅卡座处(等候地点)
4.英语水平测试
时间:
学科教学(思政):3月29日8:30-11:30 15:00-17: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月30日8:30-11:30 15:00-17: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23(英语水平测试)
二楼电子屏大厅卡座处(等候地点)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学院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本项考核将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英语水平测试
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面试
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
面试采用考官自建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拓展性提问,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打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
专业素质和能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型硕士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掌握程度等;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型硕士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技能和职业发展潜力、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掌握程度等。该部分所占成绩权重为80%。
(2)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该部分所占成绩权重为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2.拟录取时,学院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则学院以复试面试成绩作为排序依据)。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明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卫生要求
1.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尽量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学院做好来校考生复试期间流感等工作,准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做到精准服务。
4.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学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学院复试细则、复试时间安排信息查看登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查询。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391-3987753,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答复。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联系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91-3987760)、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0391-3987869
复试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75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239
十、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