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3-25 | 次数: |
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管理工作;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核实工作。同时设置英语水平复试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小组、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复试小组,以上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基本要求
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为1.2:1。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上线生源不足招生指标1.2:1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最后一名若有多个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这些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提前确定复试小组人员构成、分组数、复试方式方法、复试时间。同时提前准备好复试场地、录音录像设备,以及相关物资保障,并进行复试前演练,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进行。复试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科成绩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由学院组成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
① 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② 《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③ 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④ 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 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⑥ 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 享受2023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 专升本考生需要同时提供专科及升本阶段以上载明的核查材料。
学院留存原件扫描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经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2天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复试结果报送。学院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定。
(六)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待录取名单公示。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
时间:3.27日8:00-12:00 14:30-16: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楼217室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28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南校区3号教学楼3303教室
3.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28日上午8:00-10:00 10:10-12:1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25室
4.面试
面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3.28日8:00-12:30 17:00-20:00(含加试考生)
学科教学(思政):3.29日8:00-12:00 14:30-18:00
英语水平测试时间:
3.28日8:00-12:00 3.29日8:00-12:00 14:30-17: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23(英语水平测试)
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02(面试)
二楼电子屏大厅卡座处(等候地点)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专业综合测试时间不低于12分钟),根据考官自建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拓展性提问。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包括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评分标准见附件2。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本项考核将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7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与公示
1.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7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3.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工作防疫要求
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和学校规定,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监督与复议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安排请登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391-3987758或发邮件至邮箱sfj2008success@163.com,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答复。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联系方式:0391-3987760
复试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758
九、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4日
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管理工作;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核实工作。同时设置英语水平复试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小组、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复试小组,以上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基本要求
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为1.2:1。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上线生源不足招生指标1.2:1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最后一名若有多个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这些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提前确定复试小组人员构成、分组数、复试方式方法、复试时间。同时提前准备好复试场地、录音录像设备,以及相关物资保障,并进行复试前演练,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进行。复试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科成绩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由学院组成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
① 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② 《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③ 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④ 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 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⑥ 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 享受2023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 专升本考生需要同时提供专科及升本阶段以上载明的核查材料。
学院留存原件扫描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经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2天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复试结果报送。学院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定。
(六)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待录取名单公示。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
时间:3.27日8:00-12:00 14:30-16: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楼217室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28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南校区3号教学楼3303教室
3.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28日上午8:00-10:00 10:10-12:1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25室
4.面试
面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3.28日8:00-12:30 17:00-20:00(含加试考生)
学科教学(思政):3.29日8:00-12:00 14:30-18:00
英语水平测试时间:
3.28日8:00-12:00 3.29日8:00-12:00 14:30-17:00
地点: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23(英语水平测试)
南校区文科综合楼202(面试)
二楼电子屏大厅卡座处(等候地点)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8分钟,专业综合测试时间不低于12分钟),根据考官自建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拓展性提问。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包括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评分标准见附件2。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本项考核将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7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与公示
1.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7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3.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工作防疫要求
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和学校规定,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监督与复议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安排请登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391-3987758或发邮件至邮箱sfj2008success@163.com,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答复。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联系方式:0391-3987760
复试纪检监督电话:0391-3987758
九、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水平测试面试评分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水平测试面试评分细则 | |||||||
英语水平测试 | 分值 | 指标 | 评分标准 |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
100 | 口语水平 | 30 | 24 | 18 | 12 | 6 | |
听力水平 | 30 | 24 | 18 | 12 | 6 | ||
外语综合能力 | 40 | 32 | 24 | 16 | 8 |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专业综合评分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专业综合评分细则 | |||||||
面试 专业综合 | 分值 | 指标 | 评分标准 |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
100 |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 25 | 21 | 17 | 13 | 9 | |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 25 | 21 | 17 | 13 | 9 | ||
思维、反应、表达等方面能力 | 20 | 16 | 12 | 8 | 4 | ||
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品德 | 20 | 16 | 12 | 8 | 4 | ||
创新及培养潜力 | 10 | 8 | 6 | 4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