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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 高等数学等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意见(修订)
供稿: 教研办 时间: 2016-05-31 次数: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

高等数学等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意见(修订)

2016年5月30日印发

校属各单位:

高等数学(含《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大学物理、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等五门公共课程(以下简称“五门公共课”),具有辐射面广、影响深远等特点,是高等学校学生构建知识体系和人生价值观的根基,在本科课程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激发从事五门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师的积极性及广大学生学好上述五门公共课的兴趣和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课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校教〔2009〕49号)、《河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校字[2010]13号)和《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演讲竞赛与奖励办法(试行)》(校教〔2012〕45号)的实施情况,现对上述“两个意见”和“一个办法”进行合并和修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等数学等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对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成立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五门公共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工作,实施五门公共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协调和解决改革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五门公共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常务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副 组 长:由数信学院、外语学院、物电学院、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校团委书记组成

成 员:由教务处副处长 数信学院、外语学院、物电学院、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现教中心分管计算机公共教学部副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二、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促进五门公共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教学内容、教学和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积极组织教学研究,是提高五门公共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相关学院、系(教研室)要积极动员全体任课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到相关课程教学改革中来,鼓励任课教师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统领教学工作,把科学的教学方法应用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去,促进五门公共课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广泛开展教学竞赛和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提高五门公共课的教学质量,必须充分调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为此,学校决定对五门公共课继续实施教学竞赛奖励制度和学生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要根据各门课程的教学特点和规律的不同,定期开展五门公共课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创造力。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承担五门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担任五门公共课的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将对竞赛活动中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各门课程的教师教学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1至5)。

培育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加强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将根据五门公共课不同学科特点,在课程学习期间,定期举办学生单科课内学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分设团体和个人奖,对竞赛获奖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各门课程的学生学习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1至5)。

为激发学生对五门公共课的课外学习热情和兴趣,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继续夯实理论基础,做到五门课学习四年不断线,学校将在全校开展五门公共课程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具体活动由校团委举办,管理、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2.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3.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4.河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公共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5.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

2016年5月30日

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教学竞赛包括教师教学竞赛和学生演讲竞赛两部分,两部分竞赛活动单独组织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

一、教师教学竞赛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措施如下:

1. 评分细则

教师教学竞赛综合分=学生评价分×40%+专家听课评价分×20%+集中竞赛分×40%

其中:

(1)学生评价分

以参评课程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平均分(百分制)作为学生评价分。

(2)专家听课评价分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成立人数不少于5人的听课评价小组,采取随机随堂听课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小组成员可以各自分开听课,每个任课教师须有5名评价小组成员评分(评分标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定,报教务处备案),最后取平均分作为专家听课评价分。

(3)集中教学竞赛参赛资格与评分

参加集中教学竞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一学年两学期均承担有校本部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任务;②每学年授课时数不少于64学时(列入学校教务处课表的理论课教学时数,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时);③日常课堂教学评价成绩排名在学年内全体任课教师的前50%。

集中教学竞赛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集中教学竞赛的授课内容应从所授课程教学内容中选定。竞赛评委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教务处等相关单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7人或者9人。竞赛规则参照《河南理工大学教学竞赛制度实施办法》执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2. 奖项设置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面确定为参加集中教学竞赛教师的80%,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占10%,二等奖25%,三等奖45%。

3. 教学竞赛的奖励

学校为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优秀奖”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600元、1000元、600元奖金。

4. 获奖结果的使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竞赛成绩最优的教师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推荐到人事处,年终考核评优可直接认定,不占指标。

5. 其他

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每学期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流水作业阅卷。

二、学生演讲竞赛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热情,营造良性竞争、互学互助的学习氛围,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演讲竞赛。

1. 竞赛时间

每年下半年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参赛学生

(1)参赛学生从大三本科生中选拔(不含专升本的学生)。各学院需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从本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总分排名前20%的学生中,选出其中5%的学生参加竞赛。

(2)各学院负责本院参赛学生的选拔,并于每年11月上旬将推荐的参赛学生名单送交思想政治理论课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的参赛资格由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3)根据参赛学生的人数、所属学科,将参赛学生分成2-3个竞赛组进入竞赛。

3.评委组成

每个竞赛组的评委由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6人。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担任。

4.竞赛形式与评分标准

竞赛包括演讲环节和答辩环节,两个环节连续进行。

5.演讲要求

(1)题目自拟。

(2)演讲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

(3)演讲主题必须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密切相关。选题范围如下:

①阐述对某个理论问题的理解;

②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心得体会;

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④对某个重大时政问题的看法。

(4)演讲时间为6分钟。

(5)脱稿演讲,不得借助投影仪,不得使用演讲稿或其他文字资料。

6.答辩要求

(1)答辩内容:学生在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知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及《形势与政策》。

(2)每位参赛者回答面试组成员提出的3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根据参赛学生演讲的内容提出,着重考察参赛者对其演讲主题的理解;后两个问题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知识提出,着重考察参赛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3)答辩时间为5分钟。

(4)脱稿答辩。

7.奖项设置

竞赛获奖比例为参赛总人数的6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得者人数分别占参赛总人数的10%、20%、30%。

8.竞赛奖励

(1)学校为竞赛获奖者分别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演讲竞赛奖励证书”,本奖励证书的级别为校级,可以作为学生综合评定中智育部分得分的依据。

(2)学校为竞赛获奖者颁发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100元,二等奖奖金80元,三等奖50元。

(3)本竞赛设组织奖,评选对象为有学生参赛的学院。评选方式如下:各学院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为本院计3分、2分、1分,此积分除以各学院应参赛人数得出当量分数,当量分数前三名的学院为竞赛组织奖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获得基金800元、600元、400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奖励顺利开展,成立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协调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分管宣传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

副 组 长:教务处处长 宣传部部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书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 宣传部副部长 马克思主义

学院副院长

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副 主 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兼)

成 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主任、教科办主任、

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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