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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修订)
供稿: 教研办 时间: 2019-04-19 次数:

河南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修订)

2019年4月12日印发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学习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评价教学质量与学习效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目标

通过课程考试考核改革,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健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探索实行全过程、重能力、求创新的考核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创造性学习,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内容

(一)实施改革的课程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力度,要求全校必修课程(不包含军事理论,军训、大学物理实验等实践课程)、含有实验的选修课程全面实施改革,鼓励其他课程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进行改革。

(二)课程评价方式

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应在满足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和特点,积极采用形式多样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重视和加强平时学习,促进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课程评价方式一般由平时考核、过程考核和结课考核等三种方式构成:

1.平时考核以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纪律、课堂回答问题情况、参与辅导答疑情况等为考核依据。各课程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选取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过程考核包括作业完成情况、实验完成情况、平时测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参与讨论情况等。鼓励教师应用蓝墨云班课和Sakai(赛课)等网络课程教学平台相关功能记录学习过程。由于课程性质、内容等不同,各课程可选取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3.结课考核即课程的总结性考核。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特点,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或上机考试等形式。

任课教师要提供纸质“平时和过程考核成绩记录表”或提供网络教学平台电子文档,结课考核必须按照《河南理工大学课程考试条例》严格执行。

(三)课程成绩构成

根据课程评价方式以及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功能特点,课程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任课教师要合理统筹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一般以百分制计算。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考核,体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各部分成绩比重原则上按下列标准执行,各部分成绩比重之和须为100%。

平时考核成绩所占比重:10-15%;

过程考核成绩所占比重:25-40%;

结课考核成绩所占比重:50-60%。

课程成绩记载至少包含平时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及结课考核成绩三部分。

三、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公开课程考核评定办法和考核方式。

2.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成绩评定一定要如实、详细。

3.除了按要求对考试大纲、试卷与考试分析报告、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外,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原始记录也要进行存档,利用蓝墨云班课和Sakai(赛课)等网络课程教学平台进行教学的,保存好相关电子文档即可。

四、其他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5〕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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