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教研办 | 时间: 2018-09-01 | 次数: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上岗的规定(修订)
(2018.9.1)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校研〔2017〕41号),结合学院实际,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上岗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遴选原则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应按需设岗,并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遴选。
(二)要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有利于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四)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二、导师资格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教学或研究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身体健康。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学术水平较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或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且为主要完成者(前5名);或有通过省部级鉴定的科研成果(前3名)。
3.承担有纵向科研任务,科研经费较充足。目前承担有国家级(前5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前3名、重点项目前2名),或主持有厅局级项目,且有一定额度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可支配经费。
4. 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三、导师上岗条件
(一)上岗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9周岁,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任期考核合格,且每年能有足够时间指导硕士研究生。
3.申请前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能够按期完成培养环节、按期毕业。
(二)上岗业绩条件
申请者的业绩条件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中的至少一种:
1.近五年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光明日报》(理论版),或《经济日报》(理论版),或专业类一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以上(排名前三)。
2.近三年在北大核心及其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合著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第一、第二作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本人著10万字以上);
(2)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五名),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三名),或完成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前三名),或通过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1项以上(前三名),或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第一名);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前五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奖1项以上(前两名),或获得厅局级科研一等奖1项以上(第一名)。
3.有在研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五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前三名),或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软科学类、教育教学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第一名),且可支配科研经费达0.5万元以上。
四、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程序
1. 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奖励证书等材料。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做到公正合理。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审核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核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 在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过程中,一律实行回避制度。即本人和亲属不得参与对本人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