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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供稿: 教研办 时间: 2021-11-18 次数: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

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治学态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学术、学风及违纪现象等方面的情况。

(二)课程学习

考核研究生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等。

(三)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学术交流、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查学位论文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考查是否违反学术道德,考查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四)身心状况

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是否可以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二、考核时间要求

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满半年之后、学位论文预答辩半年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完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各学科学制不同,须在毕业答辩半年前完成。

2. 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五学期完成。

3.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按相关文件要求适当提前,中期考核“优秀”可申请提前毕业。

4.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本学院半年之内的考核工作,并不得再次延期。延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延期后的一年内向所在学院申请中期考核。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毕业。

三、考核程序

1. 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满半年后,可向学院提出中期考核的申请。

2. 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并签署意见。

3. 学院成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中期考核申请者(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由组长主持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正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建议1名小组成员应为外单位该领域知名专家;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建议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1名小组成员为该领域企业专家,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学生的中期考核;研究生对考核内容以PPT的形式向考核小组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要逐个进行评议,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4.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定考核结果,对考核不通过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研究生院。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

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表现突出,身心健康,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

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考试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在专业权威刊物上公开发表与其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前2名。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考试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在专业权威刊物上公开发表与其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1篇,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前三名),或以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二)合格

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表现良好,身心健康,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能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

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公开发表与其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或以主要完成人完成学院认定的其他学术成果1项。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能力,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各项能力表现较好。

(三)不合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终止其培养:

1. 思想品德表现差,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2. 学习期间课程考试不及格,硕士研究生累计达到3门次及以上者、博士研究生累计达到2门次及以上者;

3. 明显缺乏科研、实践能力者;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无法继续从事论文研究工作;

5.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者。

上述考核标准为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总体要求。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学院的总体情况,制定具体量化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考核时间并在正式实施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考核结果

1. 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继续培养,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并在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时予以优先审批。

2. 中期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可在学院公布考核结果的三个月后、一年内向所在学院申请提出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仅限一次。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并按《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3. 由培养学院应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过中期考核且满足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在半年后申请毕业。

六、其他

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自2020级研究生起施行。

2.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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